关于做好2018届齐鲁工业大学“校友信使”选聘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团委  发布时间:2018-04-26   浏览次数:13

各学院:

我校2018届毕业生即将离开母校,按照我校“校友信使工程”建设活动的要求,根据学院统筹安排,决定在2018届毕业生中开展信使选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聘任对象

我校2018届全体毕业生。

二、选聘条件

1.工作积极主动,工作认真负责,群众基础好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号召力;

2.关心学院建设,热爱母校,人际交往广泛,热衷于校友工作。

3.秉持3个优先:

(1)在校期间从事过校友工作者优先;

(2)外省学籍或工作单位在外省者优先;

(3)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。

三、校友信使的职责和权利

(一)职责

1.积极组织参与学院和校友组织的各类活动,及时向校友办反馈活动信息;

2.联络本班同学保持与母校沟通联络,建立和实时更新相关校友数据库信息,保持与校友办及地方校友分会的联络工作;

3.积极向《校友通讯》等相关刊物和校友网站投稿,及时向校友会提供校友信息动态,推荐介绍优秀校友事迹;

4.促进校友与母校的沟通与联络,收集本班同学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,支持学校建设发展服务的各项工作。

(二)权利

1.可以从学校和所在地校友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母校和校友的最新情况;

2.可优先在所在的校友组织参加各项活动,并发挥作用;

3.可优先获得学校校友工作相关刊物和资料;

4.可以优先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联谊、培训和交流活动。

四、聘任校友信使人数

每专业1名

五、聘任办法

1.在尊重本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,由班级推荐,所在学院审核、汇总后,报送校友办;届时举行聘任仪式,由学校统一颁发“齐鲁工业大学校友信使”聘书。

2.各学院认真做好校友信使选聘工作,请于5月16日前报送《齐鲁工业大学校友信使报名报》、《齐鲁工业大学校友信使统计表》(见通知底部附件),纸质版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行政办公楼112校友工作办公室,电子文本署名“校友信使+学院名”,发送至合作发展处邮箱:hzfzc@qlu.edu.cn。

六、其他

1.各学院请通知今年全体毕业生离校前务必关注“齐鲁工业大学校友会”微信公众号,以便后期进行有效联系或合作交流。可搜索“齐鲁工业大学校友会”或微信号“qlgydxxyh2016”进行关注。

2.学校将于5月25日前后召开2018届齐鲁工业大学校友信使(校聘校友信使)聘任大会,颁发聘书;届时会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。院聘校友信使聘任大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名单报校友办备案。

联系人:刘莉莉、杨阳 联系电话:89631717

合作发展处(校友工作办公室)

 二○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